室内四柱压机吊装放到搬运出门口
1、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。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《吊装安全作业证》。《吊装安全作业证》格式见附录。
2、各种吊装作业前,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,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。
4、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,安全帽应符合项目部统一规定,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。
5、吊装作业前,应对起重吊装设备、钢丝绳、揽风绳、链条、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,必须保证安全可靠,不准带病使用。
6、吊装作业时,必须分工明确、坚守岗位,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,统一指挥。
7、严禁利用管道、管架、电杆、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。未经机电、建筑部门审查核算,不得将建筑物、构筑物做为锚点。
8、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、安全装置以及吊具、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,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。吊装前必须试吊,确认无误方可作业。
9、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。在特殊情况下,必须随之升降的,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。
10、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,应遵守项目部的规定。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、揽风绳、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,并保持安全距离。
11、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(履带吊车、轮胎吊车、桥式吊车等)进行吊装作业时,除遵守本标准外,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。
12、吊装作业时,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,吊具、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,严禁超负荷运行。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,应检查制动器,用低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,再平稳吊起。
13、在吊装作业中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:
13.1指挥信号不明;
13.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;
13.3斜拉重物;
13.4光线不足、看不清重物;
13.5重物下站人或重物越过人上方;
13.6重物紧固不牢,绳打结、绳不齐;
13.7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;
13.8机索具安全装置失灵。
每天工程完毕时,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内的废料、杂物,并拉掉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,确认无误后,方可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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